工程設備材料
電流互感器采購合同
第一部分合同協議書
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項目概況
項目名稱:
項目地點:
施工現場條件和周圍環境:以現場實際情況為準。
第二條各方及代表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監理單位:【】;
總監:【】;
總承包單位:【】。
第三條合同文件構成
本協議書與下列文件一起構成合同文件:
(1)中標通知書(若有)
(2)本合同的協議書(專用條款);
(3)本合同的附件;
(4)本合同的通用條款;
(5)招標文件及招標文件補遺
(6)投標文件及其附件;
(7)現行標準、規范、技術要求和有關技術資料;
(8)圖紙或材料樣板;
(9)經雙方認可的投標書;
(10)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訂立及履行過程中形成的與合同有關的文件均構成合同文件組成部分。
合同文件解釋順序:當上述合同文件內容發生矛盾或產生不一致時,順序在前的文件具有優先權。同一順序的文件發生矛盾或產生不一致時,時間在后的文件具有優先權。合同解釋應首先采用前述原則進行解決;仍不能解決的應優先適用對甲方有利的解釋;仍不能解決的應在保證不影響本合同正常履行的前提下,由雙方另行協商,協商不成按照合同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第四條貨品清單及交貨地點
詳見專用條款。
第五條合同價款及支付方式
詳見專用條款。
第六條通知
除非本合同另有規定,任何一方為履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文件遞交和/或通知、要求或其它通訊應采用書面形式,并按下述地址和電話遞送或用郵寄(掛號/EMS特快專遞)發給有關一方。通訊地址、號碼若有變更應提前【】日書面告知對方,否則發件人按原地址寄送的文件寄出三日即視為送達。
甲方通訊地址及電話: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收件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通訊地址及電話: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收件人: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合同變更與修改
7.1本合同及其附件是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協商擬定,甲乙雙方對有疑義之條款已進行了充分的溝通和說明,乙方已充分約定和理解其全部條款的內容,并對其無異議。
7.2本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后,可以書面方式進行補充或修改。本合同不采取用在打印字體上直接人為勾劃、書寫的方式變更、更正或修改。如果本合同打印字體上存在手寫的變更、更正或修改的,而這些地方又沒有雙方專門簽章確認的,這些變更、更正、修改應是無效的。
第八條法律適用與爭議解決
以通用條款約定為準。
第九條其他
9.1本合同中的各條文的標題系為使用便利而設置,標題不具有單獨解釋的效力,各方需結合條文正文全面理解和使用合同。
9.2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方執【】份、乙方執【】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3本合同由題述各方于【】年【】月【】日,簽訂于【】市【】區。
(以下無正文)
甲方:乙方:
(蓋章) (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低壓電流互感器
名稱 型號規格 數量
電流互感器 BH-0.66 3000/5 45
電流互感器 BH-0.66 1000/5 3
電流互感器 BH-0.66 400/5 500
電流互感器 BH-0.66 800/5 500
電流互感器 BH-0.66 2500/5 3
電流互感器 BH-0.66 1200/5 3
電流互感器 BH-0.66 2000/5 3
電流互感器 BH-0.66 1500/5 3
二部分通用條款
第一條詞語定義及合同文件
1.1詞語定義
(1)費用:指不包含在本合同價款之內的應當由甲方或乙方承擔的經濟支出。
(2)供貨時間:指雙方在協議書中約定,按照日歷天數(包括法定節假日)計算的供貨天數,已充分考慮可能出現的各種規模的下雨、臺風、高溫天氣、停水、停電、節假日、交通癱瘓、工地及周邊環境等所有影響因素,本通用條款條定義的“不可抗力”除外。
(3)書面形式:指合同、信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4)索賠:指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于并非己方過錯,而是應由對方承擔責任的情況造成的實際損失或供貨時間延誤,向對方提出經濟補償或供貨時間順延的要求。
(5)小時或天:本合同規定按小時計算時間的,從事件有效開始時計算(不扣除休息時間);規定按天計算時間的,開始當天不計入,從次日開始計算。時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時間為當日24時。
(6)合同文件:指組成合同的全部文件。
(7)圖紙: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并經甲方書面確認,滿足乙方供貨或安裝所需要的所有紙質資料(包括配套說明、相關資料設計及甲方設計部門的變更)。
1.2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本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參照本合同協議書執行。
1.3材料樣板
(1)在簽訂合同的同時,雙方應將確定的材料/設備樣板放置于甲方或監理單位辦公室或專用地點,監理單位將按照此樣品檢查乙方供貨時實際供應的材料設備是否符合甲方的要求,樣品的費用已包含在合同價款中。
(2)乙方按甲方提供樣板加工生產的,乙方未經過甲方同意,不得將本材料/設備樣板轉給第三人,且應在交貨時退還樣板。
第二條貨品清單
以專用條款約定為準。
第三條交貨地點、時間及方式
以專用條款約定為準。
第四條合同價款的調整及支付
4.1合同價款的調整
(1)合同中已有適用于變更材料/設備的單價,按合同已有的單價變更合同價款;
(2)合同中有類似于變更材料/設備的單價,可參照類似單價變更合同價款;
(3)合同中沒有適用或類似于變更材料/設備的價格,雙方依據市場合理價協商執行。
4.2合同價款支付
(1)進度款:乙方的付款申請單、收款賬號資料證明、相應金額的合法稅務發票、材料/設備驗收單(四方聯,有乙方、安裝單位、監理公司總監和甲方代表的簽字蓋章)。
(2)結算款:乙方的付款申請單、收款賬號資料證明、合法稅務發票、竣工結算造價協議、合同經濟條款復印件。
(3)質量保修金:乙方的付款申請單、收款賬號資料證明、甲方指定部門出具的保修期滿質量合格證明、竣工結算造價協議、合同保修條款。
(4)因乙方無法及時提供正確有效的付款證明文件而導致的付款延誤,由乙方負責。質量、交貨期達不到合同要求的,在處理完成之前,乙方無權要求支付任何款項。
(5)監理根據乙方申請,在以上文件齊備后,審核當期進度款并將審核結果報甲方審定,甲方自審定后向乙方支付當期工程進度款,因付款文件不全不正確不及時引起的付款延誤,由乙方承擔責任,并不得影響任何工程進展及貨品質量。
(6)乙方提供的發票必須符合國家稅務規定,不得使用假發票、套開發票,否則乙方無條件更換發票,并承擔違約責任,及由此引起的甲方損失的雙倍金額。同時,甲方將乙方列為不合格供方,保留對其法律責任的追究。
(7)合同支付方式詳見協議書約定。
第五條技術標準和質量要求
5.1雙方在協議書中約定本合同材料設備所執行的技術標準名稱及質量要求,必要的技術方案、設計圖紙、樣板等共同成為生產及交貨、安裝驗收貨品的依據。
5.2乙方在供貨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涉及到對材料/設備要求的更改及對材料/設備的換用,須經甲方同意。
5.3合同履行中甲方要求變更材料/設備質量標準及發生其他實質性變更,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六條供貨及安裝
6.1供貨、安裝
(1)本合同約定的供貨方式為乙方送貨,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地點、時間安排供貨、卸貨及搬運。
(2)乙方不能按時開始供貨的,應當于不遲于協議書約定的開始供貨日期前【】天,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延期開始供貨的理由和要求。甲方同意后供貨工期相應順延。甲方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始供貨要求的,供貨工期不予順延。乙方未經甲方同意而未按時供貨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向乙方索賠因此造成的所有損失,甲方亦可不解除合同,而要求乙方根據協議書約定支付違約金。
(3)乙方應無條件接受甲方對供貨期調整、暫停供貨、恢復供貨的要求,具體方式為:甲方提前【】天發出有甲方代表簽發的書面通知,乙方代表進行書面確認后即可執行。
第七條貨品驗收
7.1甲乙雙方及甲方委托的驗收參與人員,根據本合同約定的計量方式、技術標準、質量要求及封樣進行交貨計量和驗收,各方簽字后即表示交貨驗收完成,可以進行安裝施工,但并不免除任何乙方對交貨產品存在質量、制造、設計、性能方面的缺陷和不合格的責任、違約責任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賠償。
7.2不符合驗收標準的,甲方有權拒收、部分拒收、退貨、部分退貨、解除合同,并向乙方索賠因此造成的其他諸如工期、返工等損失。
7.3交貨之后三天內,乙方應與甲方約定時間共同取樣送檢,送檢不合格的,按本合同的有關規定處理。
第八條雙方權責
8.1甲方權責
(1)向乙方提供樣板、圖紙或使用技術要求。
(2)根據工程協調實際需要,提前向乙方發出參加工程例會之通知。
(3)組織或委托監理、總承包商組織交貨驗收, 但并不能免除乙方責任。
(4)根據合同約定的方式向乙方發出增加供貨、供貨期調整、取消訂貨等指令。
(5)支付合同款項、辦理合同結算。
8.2乙方權責
(1)按照協議約定的材料/設備清單、合同價款、交貨地點、交貨方式和時間等向甲方供應滿足技術標準及質量要求的產品。乙方承擔從原材料采購、產品生產到運輸至現場交付甲方使用前過程中的全部風險和法律法規責任。
(2)根據甲方要求,乙方代表按時參與項目工程會議。因故不能參加的應提前12小時向甲方提出申請并在獲得甲方批準后方可缺席,但對會議紀要確定的指令應無條件執行。
(3)乙方工作人員及材料/設備進場時,應遵守交貨現場環境衛生管理、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配備相應的環境保護及安全措施。承擔因自身原因違反有關規定而導致的所有責任。
(4)必須配合甲方銷售需要,優先進行樣板房需要材料/設備的交貨,此費用已包含在本合同價款中不得另行計費。
(5)在甲方或監理單位提出要求時,配合甲方或監理單位在生產過程中對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及加工過程進行抽查,此費用已包含在本合同價款中。
(6)考慮對環境的保護,如甲方提出要求,乙方則負責貨品包裝物的回收,應支付給甲方的回收費用雙方另行協商。
(7)無條件完成本合同項下甲方交辦的全部工作。
第九條爭議解決、違約和索賠
9.1爭議解決
(1)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解決(但香港、澳門及臺灣地區的法律除外)。
(2)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的任何爭議,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浦東新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如雙方之間的爭議通過訴訟方式解決的,若該爭議系由乙方違約及/或過錯導致,甲方因此產生的全部成本(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鑒定費、審價費、律師費、保全費等等)概由乙方承擔。其中律師費標準參考爭議受理機構所在地政府頒布的最新律師服務收費指導標準執行,具體金額以律師事務所開具的發票為準。
(4)發生爭議后,除非出現下列情況的,雙方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供貨連續:
①單方違約導致合同確已無法履行,雙方協議停止供貨;
②調解要求停止供貨,且為雙方接受;
③法院要求停止供貨。
9.2違約
(1)雙方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合同相關條款,均屬違約。違約所造成的所有責任和經濟損失概由違約方承擔。
(2)除非雙方協商終止本合同,守約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的,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后仍必須履行合同。
(3)因乙方原因終止合同時,乙方須承擔因合同終止給甲方造成的所有經濟損失,同時應向甲方支付合同價款【】%的違約金。
(4)本合同中所有乙方應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甲方有權在給乙方的任何款項中扣除。
第十條其他
10.1質量保修
(1)乙方應按法律、行政法規或國家關于設備材料質量保修的有關規定,對交付甲方使用的設備材料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質量保修責任。
(2)質量保修維護保養等工作的實施:由甲乙雙方簽署設備材料質量保修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
10.2現場安全
(1)乙方進場后應遵守施工現場安全有關管理規定。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2)發生安全事故的,由事故責任方承擔發生的費用。
10.3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指甲、乙雙方無法預見,不可避免,亦無法將其克服的客觀事件,在本合同簽署日之后發生,且導致受影響方在本合同下的義務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該不可抗力的范圍包括:
自然原因,如洪水、暴風、地震、干旱、暴風雪等人類無法控制的大
自然力量所引起的災害事故;
社會原因,如戰爭、罷工、政府禁止令等引起的無法克服的事件;
法律規定或雙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事件。
10.4如果一方因不可抗力使其履行合同規定的任何義務已或將受到阻礙,應向另一方發出關于構成不可抗力的事件或情況的通知,提供該等不可抗力事件的情況描述和政府有關部門出具的證據(若有),并應明確說明履行已或將受到阻礙的各項義務。此項通知應在該方察覺(或應已察覺)到構成不可抗力的有關事件或情況后立即發出。
10.5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對方任何有關進展,采取所有必要的行動防止、限制或減輕因其暫停本合同履行而造成的或與之有關的損失,盡力避免、減輕或消除該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并應在合理可能的時間內盡快恢復履行義務。雙方都應始終盡所有努力,使不可抗力對履行合同造成的任何延誤減至最小。當一方不再受不可抗力的影響時,應立即向另一方發出書面通知。如果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該方應無需就另一方的損失承擔任何責任,但不采取適當措施使損失擴大的除外。
10.6知識產權
(1)乙方提出使用專利技,應取得甲方和監理單位認可,乙方負責辦理申報手續并承擔有關費用。
(2)本項目甲方所有知識產權應歸甲方所有,乙方及其從事本項目的雇員均應遵守本約定。無論是合同履行中或合同終止后,應甲方要求,乙方應向甲方交回所有與本項目有關的成果及相關資料(包括甲方向其提供的所有書面及電子版資料)。
(3)乙方不得將甲方提供的相關資料及上述文件成果的知識產權向任何第三方展示、轉讓或用于本合同之外,否則由此引起的甲方經濟上的一切損失,將由乙方承擔。在不損害甲方的權益且經甲方書面許可的情況下,乙方方可在對外宣傳中使用前述文件成果。
(4)乙方承諾甲方不會因采用乙方提供的成果或資料而在專利權、版權及其它知識產權方面受到的來自任何第三方的請求、異議、仲裁、訴訟或索賠,否則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包括直接損失與間接損失等)全部由乙方承擔。
(5)本合同所涉及的知識產權的保護,不因本合同的終止而結束。
10.7保密
“保密信息”是指甲乙雙方在合同履行過程中,以書面、口頭或電子數據形式向對方提供的資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1)商業秘密;
(2)無論是否指明為“保密資料”的由甲方提供給乙方的所有資料信息;
(3)相關的設計標準文件或設計指導書手冊;
(4)其他甲方認為屬于保密信息的資料;
10.8“保密信息”不包括已出版的或以其他形式處于公共領域的信息。
(1)雙方獲取的對方保密信息僅限在與本合同有關的用途及目的中使用。對獲取的對方保密信息應予以妥善保存,建立健全相關保密制度。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披露對方保密信息;不得向第三人提供或協助其獲取對方保密信息。一方泄露或者在本合同以外使用保密信息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如發現對方保密信息泄露,應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進一步擴大,并及時通知對方。
(2)保密義務不因本合同的終止而終止。
10.9合同解除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合同: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因其他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緩建,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3)甲方解除合同的,以書面形式向乙方發解除合同的通知,通知到達對方時合同解除。
(4)合同解除后,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知識產權、保密條款等的效力。
第三部分專用條款
第二條貨品(材料/設備)清單
乙方應根據招標文件和圖紙所述,提供甲方森蘭商都二期(D5-3、D5-4)項目變配電站高低壓設備的設備、材料及交付使用前的保管及成品保護、使用、組裝、配合安裝及保修服務等。關于森蘭商都二期(D5-3、D5-4)項目變配電站高低壓設備名稱、型號、數量、商標、價格等信息詳見附件。
第三條交貨地點、交貨時間及方式
2.1貨到工地按甲方指定地點放置,指定地點為本工程紅線范圍內室外地坪某處。(具體以甲方指定地點為準)
2.2乙方應根據甲方發出的書面訂貨單提供高低壓設備,未經甲方確認,乙方不得任意安排供貨時間及計劃,若乙方擅自發貨一切責任由乙方自身承擔。
2.3供貨時間:全部貨品于【】年【】月開始進場(具體以甲方的書面通知為準),并最晚于【】年【】月前按照甲方要求時間分批供貨完畢,并通過進場驗收。
2.4每批次延遲交貨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為:每天向甲方支付逾期貨款總額的【】%為違約金,并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逾期交貨超過【】天的,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該合同,并且乙方須向甲方退還甲方已向其支付的貨款,同時乙方需賠償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2.5有分批進場時間要求的請另作說明:以甲方要求為準。
第四條合同價款及付款方式
3.1合同總價為按招標圖紙及工程量清單固定單價閉口包干,固定總價閉口包干,除甲方對供貨設備的要求發生變更外,其余不做調整:
3.2甲方提出的設計變更和合同中約定的可調整部分,合同價調整方式如下:
1)在投標報價中有的設備,按照投標設備的綜合單價調整(包括工程量為0的子目);
2)在投標報價中沒有的設備,缺項部分由中標人根據市場價格報招標人及投資監理審核。按照招標人的內部管理制度,經流轉審核后的書面成果方可作為結算依據。
付款方式:
合同生效后,乙方應在10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支付相當于合同總價10%的履約保函。該履約保函有效期至本項目正式送電日為止。
貨物送到現場達到60%以上,累計支付到合同總價的50%;
全部貨物到工地,乙方在交接地點(本工程紅線范圍內室外地坪某處)完成卸貨后,經甲方及工程監理單位驗收后,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相關設備單據文件并辦理相關交接手續后,經審核無誤后20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至合同總價的80%。
本項目通過有關部門驗收合格,整體工程完成全部通電,設備結算審價完成后,20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至審核結算價的95%。
乙方在招標文件規定的質量保證期滿后,甲方經審查無誤后20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5%余款。
由于配電設備的特殊性,在設備安裝完成未整體通電情況下,不能判斷設備是否合格,所以,上述貨到現場的驗收交接指的是:甲方及工程監理單位驗收只對貨物的包裝、外觀、送貨數量及相關資料進行驗收。如果電力安裝單位在安裝過程中遇到配電設備有任何問題,乙方需無條件配合安裝單位解決問題,直到正常通電,不因辦理了設備移交手續而免除乙方質量缺陷的責任。
甲方支付工程款時,乙方應事先提交經過招標人確認的合法的發票等付款證明文件。乙方未提交完整的工程資料及結算資料,將無權進行工程結算,甲方有權拒付且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合同價款的計價方式已充分考慮了“營改增”稅收政策,乙方對此無異議。若需提供增值稅專用發票,乙方需無條件提供。
付款證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a.商業發票。
b.已交付的貨物出廠質量合格證書、配合安裝單位取得上海市相關部門簽發的電力系統設備合格證,確保正常送電。不因設備原因,導致安裝單位無法取得電力系統設備合格證及正常送電。
c.裝箱單清單。
d.甲方簽署的全部設備材料到達工地的證明書。
e.甲乙雙方簽署的驗收合格證書。
f.甲方簽署的質量保證期滿的證明文件。
所有付款需由投資監理單位(除質量保證金)確認后才由甲方支付。
3.6甲方集中付款時間集中在每月的【】號(遇節假日可相應順延)。
3.7結算款審核由投資監理方實施,若審核核減額在【5】%以上時,乙方向投資監理方支付相關費用,收費標準按【】規定執行。若乙方拒絕支付,則由甲方直接代扣代付。
3.8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全額合法合規的發票(若需提供增值稅專用發票,乙方需無條件提供)以及甲方所需要的一切資料后方能向乙方付款,若乙方逾期或者拒絕提交前述發票或者資料,甲方有權延期或者拒絕向乙方支付任何款項,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3.9支付方式:銀行轉賬。相關賬戶信息見附件。
3.10合同價款已經充分考慮了“營改增”稅收政策,乙方對此無異議。
第五條質量標準
5.1材料/設備質量標準:符合國家、地方及行業以及甲方要求的有關標準。若上述標準之間出現差異,須遵循最嚴格的標準執行,且乙方不得因此提出任何增加費用或拖延交貨等要求。
5.2材料/設備質量要求:乙方應保證所提供的貨物是全新的、未使用過的原包裝產品(含零部件、配件、隨機工具等),采用的是最佳材料和第一流的工藝,并在各個方面符合合同規定的質量、規格和性能要求。并且,乙方應保證其所供應的貨物是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環保標準、行業標準以及該等貨物的出廠標準,完全符合合同規定的質量、規格、性能。乙方保證所提供的技術資料(含軟件)完整正確,數據和資料準確無誤,其貨物經過正確安裝、合理操作和維護保養,在貨物壽命期內運轉良好等。。
5.3所購材料/設備進場前必須提供符合本合同要求的證明材料(產品等級證書或權威部門鑒定報告的原件),并與已確定的“封樣”特征、性能相符。
5.4其它約定:
(1)如因乙方圖集或材料/設備質量檢驗問題導致甲方竣工不能通過的,乙方除須積極配合完成竣工驗收工作外,甲方有權收取乙方本合同金額的【】%作為違約金,并保留追索相關一切損失的權利。
(2)現場材料送檢,如檢驗結果合格,則甲方承擔驗收費用;如檢測結果不合格,則乙方需承擔同批次產品的一切返工費用,包括【總包單位對已完工外裝飾產品的拆除、重新施工(包括飾面材料)、合格保溫產品提供】等一切費用,同時甲方將保留向乙方追究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
(3)乙方保證對設備的保修期是整個工程竣工備案通過之日后起計,質保期為2年。在保修期中如因乙方質量原因,合同設備主要部件發生損壞更換,則更換部分的質量保證期自更換之日重新計算。質量保證期內電力系統設備發生故障保修須3小時內到達進行解決。在質量保證期內,甲方僅承擔在招投標文件內乙方列出的須甲方承擔的必要低值易耗品部件清單上的費用,其他部件均有乙方負責承擔。
第六條貨品運輸
6.1貨品包裝:乙方提供的全部貨品須采用相應標準的保護措施進行包裝,這種包裝適用于長途運輸,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銹和防野蠻裝卸等保護措施,貨品到達現場后,采用的包裝能在露天至少保存3個月,室內至少保存6 個月,不會使材料/零部件發生銹蝕/蟲蛀等。如因包裝或其防護措施不妥而引起貨品銹蝕、損壞和丟失的責任和費用由乙方承擔。每件包裝應附有詳細裝箱單和質量證書。
6.2裝運標志:每一包裝箱鄰接的四個側面用不易褪色的油漆標明收貨人、合同號、商標、目的地、收貨人代號、尺寸、毛重等,以及“小心輕放”、“勿倒置”、“防潮”等標志,兩噸及以上的包裝兩側標明“重心”、“吊裝點”,以方便裝卸和搬運。
6.3裝運通知:乙方應在貨品發運前七個工作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合同號、貨物名稱、數量、包裝件數、總毛重、總體積(立方米)和備妥待運日期。同時,乙方應以掛號信寄給甲方詳細交貨清單一式五份,包括合同編號、貨物名稱、數量、包裝件數、總毛重、總體積(立方米)和備妥待運日期,以及貨物在運輸和倉儲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項。
6.4乙方應在貨物裝運完成后24小時內以傳真通知甲方:甲方合同編號、貨物名稱、數量、包裝件數、總毛重、總體積(立方米)、發票金額和啟運日期、預抵日期、運輸工具及運輸工具名稱。若貨物中有易燃品或危險品,乙方也須將詳細情況通知甲方。
6.5乙方負責安排設備運輸及現場裝卸和支付相關費用,包括但不限于運費和保險費等,并確保按照合同規定的交貨時間交貨至現場。
6.6運輸保險:對于本合同項下提供的貨物,乙方應對其在制造、購置、運輸、存放直至交貨至現場的全過程中進行全面保險,向信譽卓著的保險公司(需經甲方確認)投保合同金額【110%】的一切險,以保證貨品安全到達甲方指定的工地現場。投保費用已經含在本合同總價中。投保保險單復印件在發貨前提交甲方。
第七條貨品驗收
7.1在合同設備交付時,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全套合同設備驗收標準文件、產品說明書、質量保證書、保修卡等必須具備的相關資料和必備的附件。
7.2驗收步驟
第1次初驗收:貨品運抵甲方現場后,雙方、監理公司及總包方根據裝箱文件清點件數及外觀質量驗收;如發生數量短少、外觀缺損,由乙方負責按合同中的品牌原產地產品,免費補齊、調換。甲方認為有需要可組織人員至海關查驗主要進口部件到貨情況,乙方須提供支持和配合。對檢驗結果,由甲方及乙方共同簽署驗收單,但產品保管由乙方負責。
第2次驗收:設備安裝調試完畢、乙方在提交技術監督局的驗收之前,所有備品備件、易損件和專用工具按裝箱清單點清,質量保證文件、技術文件、資料齊全,雙方(若有安裝第三方需一并加入)共同對貨品進行第2 次驗收。
第3次驗收:設備通過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的驗收、并頒發使用許可證、設備性能達到設計和招標的要求,雙方共同對貨品驗收合格。監督部門驗收的安全檢測費用由乙方承擔。
最終驗收:質保期滿后,所供貨品無任何質量問題,乙方負責保障通過質量監督局的驗收,并獲取下一年度的使用許可證,如第一次未通過,則再次驗收費用由乙方承擔。
上述各次驗收,無論是否通過了甲方的驗收,均不能免除本合同規定的乙方應承擔的全部責任和義務。如發現貨物的質量或規格與本合同規定不符,或發現貨物有缺陷,包括潛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適的原材料等,甲方有權立即向乙方提出索賠。
7.3乙方在此承諾同意甲方按下列一種或多種方法解決索賠事宜:
(1)同意甲方退貨,并將退貨金額全額退還甲方。乙方并負擔因退貨而發生的一切損失和費用,包括利息、銀行費用、運費、保險費、倉儲和裝卸費以及為保管和保護退貨而發生一切費用。
(2) 按照貨物的疵劣和損壞程度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損失,將貨物貶值。
(3) 調換有缺陷的零件、部件和設備,換貨必須全新并符合本合同規定的規格、質量和性能。乙方并承擔因此而產生的一切費用和風險,負擔甲方遭受的一切損失。同時乙方應相應延長被更換貨物的質量保證期。
(4) 如果乙方收到甲方提出的索賠通知后30天未能予以答復,該索賠應視為已被乙方接受。若乙方未能在甲方提出索賠通知后的30天內,按上述任何一種方式處理索賠事宜,甲方有權從合同款項或乙方提供的履約保證金中直接扣回索賠金額,同時保留進一步要求賠償的權利。
第八條雙方權責
8.1 甲方的權利、責任
(1)甲方委派 【】為本項目的甲方代表,并委托監理單位對乙方施工的工程進行監督。
(2)在供貨全過程中,甲方有關工程技術人員有權到現場檢查和監督施工。
(3)負責按本合同規定向乙方支付貨款。
(4)為保證甲乙雙方所簽訂的合同滿足項目的總施工進度要求而履行的甲方職責。
(5)協調、配合乙方與其他承包商、供應商之間進行交叉作業,組織乙方的產品驗貨。
(6)甲方可以在設備生產前15天向乙方發出書面指示,在合同總體范圍內就下列事項中的一類或多類提出變更要求:(a)合同項目需為甲方特殊制造的貨物的圖紙、設計或規格;(b)裝運方式和包裝方式;(c)乙方須提供的服務。乙方對此無異議。
8.2 乙方的權利、責任
(1)乙方委派【】為本項目的乙方代表,按照本合同要求,履行乙方應執行的各項工作。
(2)供應本合同約定的產品,并不因甲方在任何時間發出的數量變更的指示而改變供貨的單價,且不得因上述原因拒絕供貨及延緩供貨。承擔因供貨、保養等原因所造成的質量、安全問題的責任并負責經濟賠償。
(3)乙方的投標文件中有關產品質量的保證部分及售后服務承諾、投標者應提供的《備品備件及專業工具列價》、《【】質保維修期滿后五年內【】備品備件及易損件清單》等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4)及時出具符合國家、地方及行業標準的合法合規的發票。
(5)乙方需遵守與安裝方之間的工作界面與職責,若乙方與安裝方就此發生爭議、糾紛等,概由乙方解決,若對甲方造成損失,乙方需承擔賠償責任。
(6)乙方需要對產品質量全程負責(包括供貨、安裝、售后服務等各階段),若因產品質量問題乙方與總包單位或者其它任何第三方發生爭議、糾紛等,由乙方自行解決,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若產品質量問題對甲方造成損失乙方需要向甲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7)完成本合同項下甲方交辦的全部工作。
第九條違約責任
9.1如乙方提供的貨品之規格、技術標準、數量、質量不符合本合同規定,乙方須負責及時更換,并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及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除不可抗力原因外,乙方不能按合同約定時間向甲方交貨(以甲方驗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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